沭陽縣沃德木業制品廠木材生產項目
2024-06-16 16:59:46
1、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木材生產項目
建設地點:江蘇省宿遷市沭陽縣青伊湖鎮工業園區
建設單位:沭陽縣沃德木業制品廠
性質:新建
用地面積:9.29畝
建設項目可能對環境造成的影響概述
(一)廢水
生活污水:因管網還未鋪設至本廠,企業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委托有資質單位定期清運。
(二)廢氣
(1)砂光、裁邊廢氣砂光、裁邊工序產生的粉塵由集氣罩收集后經袋式除塵收集處理后,通過1根15米高排氣筒排放。
(2)涂膠、熱壓、貼面廢氣涂膠、熱壓、貼面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由集氣罩收集后經二級活性炭處理后通過1根15米高排氣筒排放。
(三)噪聲
本項目主要噪聲源為熱壓機、冷壓機、涂膠機、裁邊機、砂光機等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噪聲以及廢氣處理設備產生的噪聲。采取的噪聲防治措施如下:
(1)對車間內部進行合理布局,將高噪聲設備盡可能布置在遠離廠界的位置。
(2)選擇低噪聲、低振動的設備,從源頭上減少噪聲排放。
(3)對高噪聲設備采取安裝減振墊、隔聲裝置的措施,如關鍵部位加膠墊以減小振動或安裝隔聲罩。
(4)運營期間,加強設備日常檢查、維護,及時維修和更換。
(5)廢氣治理設備、管道采用降噪材質,管道、泵等采用阻尼金屬減震器,接口采用軟結構連接等。
(四)固體廢物
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除塵器收集的粉塵、邊角料;員工日常生活產生的生活垃圾;危險廢物(廢膠桶、廢膠渣、廢活性炭、廢礦物油);生活垃圾委托當地環衛部門定期清運;除塵器粉塵、邊角料統收集外售。廢膠桶交由廠家定期進行回收。廢膠渣、廢活性炭、廢礦物油委托江蘇昕鼎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進行處置。
3、驗收結論
(1)廢氣:驗收監測期間,有組織產生的顆粒物、有機廢氣達到江蘇省《木材加工行業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 32/4436-2022)表1大氣污染物最高排放限值;廠區內有機廢氣達到江蘇省《木材加工行業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 32/4436-2022)表3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廠界無組織有機廢氣達到江蘇省《木材加工行業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 32/4436-2022)表4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限值。無組織顆粒物排放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中表3排放限值要求。有組織排放的甲醛、非甲烷總烴、顆粒物的排放總量符合驗收項目總量控制指標要求。
(2)噪聲:驗收監測期間,廠界噪聲監測點晝間等效聲級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 2008)3類標準。
(3)固體廢物:項目固體廢物均妥善處理處置,實現零排放。
(4)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項目衛生防護距離范圍內無環境敏感目標。由驗收監測結果得出,項目運營期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4、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沭陽縣沃德木業制品廠
單位地址:江蘇省宿遷市沭陽縣青伊湖鎮工業園區
聯系人:陳文奎
聯系電話:188 51299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