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廠污水處理廠驗收后環境影響變動分析
2024-07-26 19:24:37
新店鎮污水處理廠,于2012年12月28日取得新沂市生態環境局的環評批 復(文號:新環許(2012)57號),2020年3月完成固廢專項自主環評驗收。 目前項目運行正常,各類環保治理設施與主體工程均已正常運行。
項目建設完成后,存在如下主要變化:
1、環評批復中,污泥處理使用帶式濃縮脫水一體化機處理,污泥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至垃圾填埋場,后2021年7月固廢專項自主環評驗收已變更為焚燒處置。環評批復中未涉及危廢信息。
項目實際為:污泥處理設備改為箱式板框壓濾機,使污泥生產達到減量化目的。2021年新沂市調整北馬陵垃圾填埋場生產結構,污水廠生產的市鎮污泥無法繼續進行衛生填埋,后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在線監測廢液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生產運營期間危險廢物自行貯存設施的環境管理和相關設施運行維護還符合GB15562.2、GB18484、GB18597、GB30485、HJ 2025和HJ 2042等相關標準規范要求,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廢物處置。
上述變動不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范圍內,屬于一般變動。
2、環評批復中,污水處理工藝為:厭氧水解+改良A2/O生化處理+混凝沉淀+過濾+消毒工藝組合工藝。
項目實際污水處理工藝為:格柵/集水池+細格柵/調節池+A²/O池+氣浮沉淀池+過濾+消毒。該變動強化了污水中總磷和懸浮物的去除效果,屬于防治污染處理設施工藝的優化,有利于出水達標排放,減少環境污染,該變動不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范圍內,屬于一般變動。
3、在環評批復中廠區生產、生活廢水經廠區集水井進入廠區污水處理系統,處理達標(GB18918-2002一級A)后經管道排入尾水導流系統。污水排放口一座,間斷排放排放,排放期間流量不穩定,但有規律,且不屬于周期性規律;雨水排放口一座,下雨時外排。
項目實際為:廠區生產、生活廢水經廠區集水井進入廠區污水處理系統,處理達標(GB18918-2002一級A)后經管道排入尾水導流系統。污水排放口一座,間斷排放排放,排放期間流量不穩定,但有規律,且不屬于周期性規律;原雨水管網因標高設計問題,一直未能正常雨水外排,現已把雨水管接入進水泵房內,對雨水進行處理后外排。該變動不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范圍內。
根據《關于印發<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蘇環辦(2021)122號《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加強涉變動項目環評與排污許可管理銜接的通知》、《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的要求,本項目變動不屬于重新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的情形之一,可以納入排污許可證變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