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宿豫牧原農牧有限公司宿豫一場生豬養殖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公示
2024-01-31 18:26:45
1、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宿豫一場生豬養殖項目
建設地點: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侍嶺鎮陸宋村
建設單位:宿遷市宿豫牧原農牧有限公司
性質:新建
用地面積:160畝
2、建設項目可能對環境造成的影響概述
(一)廢水
項目場內雨污分離、干濕分離。生產廢水與經化糞池處理后的生活污水混合后通過黑膜沼氣池處理后做為沼液用于周圍農田施肥,場區廢水零排放。同時滿足《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596-2001)表4中集約化畜禽養殖業干清糞工藝最高允許排水量的要求,豬冬季為2.5m3/(百頭*d),夏季為3.5m3/(百頭*d)。
(二)廢氣
本項目大氣污染物有飼料生產時的粉塵、鍋爐運行、養殖、污水處理、有機質生產過程等產生的惡臭氣體。
原糧接收粉塵采用負壓收塵的措施,收集后的廢氣經2套脈沖袋式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米排氣筒(1#)排放;
原糧清理粉塵采用負壓收塵的措施,收集后的廢氣2套“沙克龍+脈沖除塵器+15排氣筒”(新增6#、7#)排放;
原糧投料、破碎采用負壓收塵的措施,收集后的廢氣經1套脈沖袋式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米排氣筒(2#)排放;
制粒冷卻粉塵經負壓收集后經1套旋風除塵器處理后通過20米排氣筒(3#)排放;
無害化處理車間新增一座燃氣鍋爐,鍋爐廢氣經低氮燃燒然后通過1根15m高排氣筒(新增8#)排放;
病死豬處理區惡臭氣體,采用“填料球”裝置去除惡臭氣體,處理后廢氣經1根15m高排氣筒(5#)排放。
項目無組織廢氣主要為飼料生產時的粉塵、鍋爐運行、養殖、污水處理、有機質生產過程等產生的惡臭氣體,該部分廢氣在廠區內無組織排放,通過提高廢氣收集效率、加強生產管理,規范操作、加強廠區綠化、 加強設備密閉性等措施,達標排放。
(三)噪聲
項目豬場噪聲主要來源于豬只叫聲,黑膜沼氣池水泵機械等設備運行噪聲,根據各類噪聲的聲源特征,采取以下噪聲防治措施:
1、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對強噪聲設備如水泵和風機等采取減振、隔聲措施。風機的排風口做消聲處理,水泵和風機等均放單獨的房間內,采用隔聲門窗。
2、豬舍內安裝的降溫排風扇應安裝牢固,并加減震圈(墊),減輕噪聲對操作人員及豬只的危害和影響。
3、貨物運輸車輛應配備低音喇叭,在場區門前做到不鳴或少鳴笛,以減輕交通噪聲對場區環境的影響。
4、盡量將高噪聲源遠離噪聲敏感區域的場界,減少對場區內外聲環境的影響,種植一定的喬木、灌木林,亦有利于減少噪聲污染。
5、加強管理和設備維護,避免豬只受到驚擾發出高分貝噪聲,同時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杜絕因設備不正常運轉時產生的高噪聲現象。。
(四)固體廢物
投料、粉碎除塵器粉塵收集后回用于生產;接收、清理除塵器粉塵、清理雜質收集后外售相關單位;豬糞和沼渣經發酵制有機質后外售有機肥生產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綜合利用;病死豬及分娩廢物經化制成有機質后外售有機肥生產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綜合利用;廢離子交換樹脂由廠家回收再生處置;豬在養殖過程中會產生醫療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導熱油爐產生的廢導熱油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本項目廢脫硫劑由原廠家回收再生處置;本項目產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理。建設項目固廢均得到有效處置,不會產生二次污染。
3、驗收結論
(1)“三同時”執行情況
根據現場踏勘和查閱有關資料,宿遷市宿豫牧原農牧有限公司宿豫一場生豬養殖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建設、同時投入運行,符合國家“三同時”建設要求。
(2)污染物排放及總量達標情況
a飼料生產車間產生的粉塵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1、表3“顆粒物-其他”排放標準;鍋爐廢氣排放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385-2022)表1中燃氣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場內氨、硫化氫廢氣排放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相關標準限值;臭氣濃度滿足《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596-2001)表7中的集約化畜禽養殖業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
b排放的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區標準的要求。
(3)固體廢物的處置方式符合環評的要求。
(4)經核查,環評的各項要求宿遷市宿豫牧原農牧有限公司都已落實到位
4、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宿遷市宿豫牧原農牧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侍嶺鎮陸宋村
聯系人:孫總
聯系電話:15039370064
驗收單位:江蘇蘇沭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單金亮
聯系電話:18861992596